
案發時15歲、現年16歲的中四女生昨由父母陪伴應訊。她被控於去年9月30日在天水圍天華路管有一玻璃樽乙醇、一樽消毒藥水、一罐白電油、裝有白色粉末的錫紙及毛巾。
求情稱貼文宣被捕不涉衝突
官指文宣侮辱反映社會風氣
辯方求情表示,被告立志成為護士,因本案留案底,已感後悔;又說被告是「和理非」參加者,當日因貼文宣被捕,並不涉及激烈衝突。
裁判官水佳麗表示,明白年輕人受社會運動衝擊,尤其在Telegram等平台經常發布新的資訊,但引述控方案情,稱難以理解被告受朋輩影響,覺得「幾得意」便想製作汽油彈。水官明言「法庭唔講政治、唔講黃藍,判案亦不牽涉政治」,但認為被告張貼的文宣具侮辱成分,反映社會瀰漫不尊重別人的風氣,立場不同便會動手動腳和詆譭他人。
水官最後提到被告學業成績不錯,寄語她專心學習,日後參與社運前要和父母商量,因她年滿16歲,一旦再犯案就要在成人法庭應訊,可能「親手毁掉未來」。
水官上月於少年庭審理另一宗反修例相關案件,該案的15歲少年涉今年1月在元朗投擲汽油彈,承認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。水官稱相信他真心愛惜香港,判以感化18個月,其中9個月須住院舍。律政司近日已申請覆核刑罰,稍後聆訊。
【案件編號:TMCC700010/20】
(反修例風暴)
June 20, 2020 at 03:33AM
https://ift.tt/30Z8C16
少女藏燃彈原料判感化官:法庭唔講黃藍- 20200620 - 要聞 - 明報新聞網
https://ift.tt/2N9Oi4Z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